105學年度二技技優報名資訊
一、 105學年度技優保送及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皆不採計二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二、 符合技優保送資格者,可同時參加技優保送及技優甄審入學招生。
三、 本學年度技優入學招生一律採用網路個別報名,但仍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四、 同時符合多項職類技優保送資格者,限選擇1項職類參加技優保送。
五、 曾參加本學年度以前之各學年度二技技優入學招生並獲分發之錄取生,無論是否已註冊入學,均不得以同一證件、競賽或展覽獎項參加本學年度之二技技優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報名及錄取入學資格。
六、 技優保送及甄審報名資格:
1. 技優保送報名資格:
(1)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2)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證明。
(3)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前三名名次。
2. 技優甄審報名資格:
(1)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優勝名次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2)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證明。
(3)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
(4) 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5) 參加其他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且經科技校院二年制技優入學委員會認可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青年組)參見本簡章第14及15頁本委員會認可之各項競賽、證照及加分優待標準,獲各職種(類)優勝名次。
(6) 取得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頒發之「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非技術士證不得報名)。
(7)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由本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七、 參考網站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http://www.tcte.edu.tw/
技訓網2013 http://www.techadmi.edu.tw/search/
網路技職博覽會http://techexpo.moe.edu.tw/
招策總會臉書粉絲團http://www.fackbook.com/techad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