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獎助金申請公告

親愛的海觀系同學:
103學年度起如需申請證照獎勵金,以下注意事項請務必閱讀:

1.請於拿取證照後3個月內送至系辦系助理申請,如逾期將以證照等級E級辦理

2.煩請申請證照獎勵金的同學先行至學生資訊網E-Portfolio系統進行登入

3.申請證照同時請附上存摺影本,並檢查學生資訊網內新生基本資料庫的銀行帳號是否填齊 (未填帳戶資料一律是以支票發放)

4.學生證照獎勵已撥款名單實就組都會公告至網站上,有需查詢的同學可至下列途徑查詢 (學校官方網站>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實習就業暨校友服務組)